关于张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12 17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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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
    经研究决定:

    免去张艳同志的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;

    吴后胜同志任同乐街道办事处主任;

    免去袁立梅同志的同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;

    祁建中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;

    张祥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(区乡村振兴局)副局长;

    免去周钟鸣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(区乡村振兴局)副局长职务;

    汪洋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    免去李焱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;

    唐静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;

    赵爽同志任区数据资源管理局(区政务服务管理局)副局长;

    免去刘祖艳同志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(区政务服务管理局)副局长职务。

     

  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

    2024年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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